當一整個夜晚擺在你眼前時,除了發呆之外還能有什麼選擇。我選擇了思索朦朧的未來與回憶過往的時光。
其中回憶佔了很大的成份。
老實說,我是一個很容易念舊的人。
也許只是一個場景、或是些許流露的氣味、也可能是無意吐出的字句,就能把我記憶中的那段回憶搔了出來。
一頁頁的記憶瀏覽,我赫然發現能夠放在腦頁裡的,註腳多是”如果”、”當初”。
原來我活了23年,在一次又一次的悔恨之後,我竟然還是不停的重蹈覆轍。
這時才驚覺23年的時光真是浪費的痛快。
該說是人們自省、遺忘的能力超群,還是說人們應該向前看,畢竟昨日種種譬如昨日死。
照這樣的道理,人們是可以不斷的re-born,但這是否也意味著我們也正在不斷的re-lost。
聽人講過一句話:沉溺於過去的人,將被未來所絆倒。
那我的膝蓋早已磨出了厚繭了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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